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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古村落保护法规草案修改工作启动

时间:2013-05-12 21:44:48   来源:元境景观   浏览:2813

根据立法计划安排,《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(草案)》将于8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昨天,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对《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进行集中修改。

   古村落保护作为我市“古城古镇古村”三级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一环,为历届市人大常委会所高度重视。《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》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项目后,鉴于此项目具有涉及面广、重大制度设计较复杂等特点,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专门就立法任务分解等作出部署。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有关工委进行了深入调研,并就法规草案送审稿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。

   据悉,除《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》外,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制定《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和《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》两部地方性法规,同时还将对《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、《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(重新制定)》、《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(修改)》、《苏州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条例》、《苏州市献血条例(修改)》和《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(修改)》6个立法调研项目开展调研论证。

  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、新闻发言人周文生告诉记者,为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立法任务,市人大常委会正认真组织协调,指导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,积极研究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,使地方立法工作更符合苏州实际,体现科学性、民主性。目前,各立法项目正按进度要求有序、顺利地开展。